2005年3月23日 星期三

[Essays]星期三的格物致知


今天國文課妙如姐要我們分組討論三個子題,分別是:一,什麼是"自欺"? 二,為什麼要"格物"? 三:人生目標該要"止"於何處?
第三個問題我有點忘了,不過大致上應該是這樣吧!朱熹云:「格,至也。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朱子解「格物致知」為「即物窮理」乃窮事物之理也。這是文本上的解釋,了解事物的道理,了解事物的道理到底對我們有什麼幫助?
跟W討論了一會兒,我覺得,舉例來說吧!譬如說一個電鍋,如果我們不先去讀它的使用說明,那我們就不曉得該如何正確使用這一電器產品,不曉得電子鍋跟電鍋很大的差別在於必須在外鍋內加水,或許很多人會覺得這是常識,可是問題是如果一開始根本沒有人教你,或者是一些從來沒進過廚房的千金少爺,這樣的基本常識他們哪懂呢?又好比說微波爐,大家從電影中都能了解不能在微波爐內放置罐頭之類的鐵製物品,會發生爆炸,但是又有多少人想到如果好萊烏今天並沒有在電影中放置那類的指導性爆破橋段,誰會曉得家裡廚房竟然還有著這樣殺傷力強大的炸彈存在著?沒有人會知道。
換個方式,拿數學來說,今天一個方程式的解法或者是定理公式,如果沒有先了解透徹,那要應用解題就沒有那麼的容易了。數學是活的它並非死的,君不見世上繁多的數學、物理、化學公式,其演化的過程就是從那最基本的概念衍伸出去,若不是對基本概念透徹的了解,又能有哪來現今眾多的定理呢?
所以,理解一切基本的道理,因為理解而容易進入生活,因此不管做什麼都有著龐大的根基在支持著,為什麼要格物?道理或許就在希望能隨性自主地生活,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也不會造成自己的麻煩。若能這樣生活那麼人生的目標又該”止”於何處?
我記得高中時,我曾夢想著我的未來人生,進入音樂系就讀,加入樂團參與演出,畢業後,希望能到法國留學,我心裡一直覺得法國是個很美很浪漫的地方,很是適合學習音樂,而英國則是個我認為學習文學的好地方,最後學成回國,收幾個學生,到大學的音樂系任教職,考上國家交響樂團,在國家音樂廳演出。這是當時我膚淺的想望,我以此為夢想日夜與長號、樂理搏鬥絲毫不以為苦,後來重考的一年,我的想法產生了變化,大致的夢想沒有改變,但多了文學在我的生命中,我幻想著我也能以優美華麗又不失真實的文字描述我想表達的事物,想框住當下感動我的瞬息萬刻,但即使我這樣的想像,每當我回過頭來看看自己過去的文字時,總會羞赧地自暴自棄,懷疑著自己到底想說些什麼?懷疑這樣的文字在別人的眼裡看來是多麼的無恥可笑,也總是再這樣的時刻裡才能深刻體會那些個句子。




     我們可能只需要用文字來「溝通」,
     作家卻需要用文字來「說服」;
    我們只需要用「看得懂」的文字來表達,
    作家卻需要用「被設計過的文字」來讓人印象深刻。   ----楊照


   


     創作慾望是作家遇到問題和事物時,激發出自己的見解,
    用高超的文字技巧一字一行的寫下自己的心情。
     作家……是寂寞的。


 
 
“其實,人生的事都是這樣,以前發生過了的,現在回過頭去看,總不免覺得荒謬。”-----駱以軍,遠方


    夢想歸夢想,有時看起來真的覺得可笑,甚至傻笑自己怎麼會有這麼不切實際的想法,但也就是因為夢想,才會覺得如此甜蜜。我的人生該止於何處?呵呵,還早還早,先把握現下的每一天吧!




    不過,班上同學報告時,有一位在討論格物時曾說,人有發明的天份,會發明,但有沒有想過人為什麼要發明呢?總歸一句,因為人" 懶 " 。 覺得他說的沒錯,可是,又總覺得不該是如此,答案太籠統,太不把一些事看在眼裡,應該有更好的答案才對吧,我想。 


國文課結束,我們一群人到大雅地下美食街用餐,順便討論英文的劇本,決定了大致的路線,傳奇史詩的Arthur,並且敲定一些準備使用的搞笑元素,回到宿舍,等了又等的雜誌跟一百片古典音樂CD終於降臨,原來是對方公司搞錯名字,東西早就到了學校收發室,而我一直忽略跳過那根本就是我名字變形的”劉之係”,不過,東西總算到了!真是叫人興奮啊!!!
下午的文概課,依舊是採取分組討論報告的方式,這次輪到我報告,題目是:古典詩與現代詩形式的不同。 但整節課因為老鄭非常期待M報告的詹冰的自畫像,於是順序顛倒過來,由後者先,M還是一樣用口頭報告把課堂的氣氛提升到最高點,但大概是因為我也參與M的前置作業吧,已經先失去了驚喜的興奮,只有著期待的喜悅,但不管如何,M的創意依舊是無庸置疑的!
古典詩與現代詩形式的不同在哪呢?我想,用一個觀念性的說明或許可以窺之一二,古典詩的表現方式有點像是在一個強力已建立的無形限制下(嗯…也可以想作是在一個限制的立方體內,當然,也可以不用是立方體),讓作家去作他最大限度的情感伸展、延展、以及釋放。而現代詩則可以說是去除了那強力以建立的有行限制,讓作家在無限制範圍的情形下,把他當下的情感以他所能為的最大限度,無限制的伸展、延展、以及釋放。當然,因為並沒有強硬的範圍限制,作家本身也可以自己設定欲表現的範圍,然後再於其內進行反應。這是我認為形式部份的不同。
最近我也在楊照的作品”為了詩”中看到一點有關這方面的敘述,大致是這樣的,他說偉伯曾指出:現代社會、工業文明之所以使人憂鬱、讓人痛苦,根本因素不見得是混亂的都市、無聊反覆的生活,或佛洛伊德宣稱的對性的無情壓抑,而在於「除魅」(disenchantment)。過去的時代裡魅惑人的神話、儀式、熱情、狂熱,在現代社會、工業文明裡,不再可能。
我們被訓練得太清醒了,不再有任何「高級形式」的超越經驗,可以和科學平起平坐,同時提供我們外於這個現實的迷疑恍惚。神話、儀式、熱情、狂熱的表面現象可能都還在,不過它們都被降級了。我們明知道它們是逃避現實的工具,我們還常常懷疑它們可能含藏騙局,這「明知」,這「懷疑」,就使我們沒辦法像古人前人一樣真正進入那神話、儀式、熱情與狂熱裡得到純然異於現時的感受。
現實陰魂不散,我們於是失去了向某個無形的現實主管說:「對不起,我要去休個假」的權利。以前的人可以透過許多方式脫離現實、穿梭異質精神領域,得到休息、發洩與滿足,我們不能了。
在「除魅」了的社會裡,成人與兒童的世界開始劃分得越來越清楚。兒童不再只是正在學習成為大人的階段,兒童有了自己的「文化」。「兒童文化」裡就包藏了所有失落了的媚惑,化身為「童話」保留著。越來越多專門寫給兒童讀的故事,其實何嘗不是反映了大人的一種補償心理,希望把那逝去不可追的天真迷疑恍惚、事物尚未有其井然理性秩序前的狀態,偷偷存放在兒童的背包裡。
托爾金(J.R.R. Tolkien)寫《魔戒》,一個很了不起的野心,就是正面迎戰這個「除魅」大怪獸,要去創造出可以「再魅化」現代社會的神話力量。現在被稱為「魔戒前傳」的《哈比人》,雖然在故事情節上確實與《魔戒》相銜接,但在精神上,其實是大異其趣。《哈比人》還是給兒童看的簡單冒險故事,《魔戒》卻是個不滿意於只把天真留給兒童,也要去魅惑成人的神話建構工程。
工程浩大而艱難。費去了托爾金十六年的時間,擴張到將進兩千頁的篇幅,才完成了一個在二十世紀還能將成人偷偷運送到一個神秘世界彼岸的祕道。讓人「再浪漫化」,讓人重反充滿未知的前理性森林。
在思考、創作《魔戒》時,托爾金曾特別強調要讓人「自願暫時中止不信仰」(willing suspense of disbelief),再相信一個異質神秘存在的瞬間,人擺脫作為現實中「被創造物」(creatures)的地位,提升為「次創造者」(sub-creator)。因為他創造了一個雖然不完美、不夠複雜,但至少是異於現實的想像宇宙。
在這一點上,《魔戒》與詩是相通的。詩是什麼?詩為什麼那麼難接近那麼難懂?因為詩就是神秘。詩就是在一切變得清清澈撤、光溜溜的時代裡,堅持神秘,不暴露不脫光的力量。詩的形式也許前衛,但詩的這股精神,卻有著某種古老、返祖的保守與固執。
當然,詩和《魔戒》不同,詩提供神秘經驗的方式是很個人的。詩人很少、也很難像托爾金那樣,去建構那麼龐大的異質世界,然後張開大門請大家都進來。你一但進去了,托爾金就用敘述與神話原型力量,把你陷在裡面,越陷越深,直到你暫且忘卻了現實,暫且將自己的「不信任」繳械交付保管。
詩比較像小小的、陰暗的悠深花園。圍著高高的牆,只有一道很窄很窄又很難找到的小門。然後在跨入門的那瞬間,即使是只有一眼的時光,你進入魅惑的過去經驗裡,在那一眼的時光裡享受難得的迷離恍惚。
我想不管古典詩與現代詩在形式有多麼大的不同,它們都是在強調一個既有的事實,都是作者為了框住當下的情感而做的努力,也都是希望讀者能享受到作者欲帶來那一眼、那一瞬間的迷離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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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幾分鐘就是24號了,星期四的來臨,那唯一在星期四才能一睹的容顏,就快要看到了。


當我在李斯特鋼琴第3號巴加尼尼超技練習曲的炫麗技巧中思考著形式問題時,不經意的回頭,對面的室友,正專注地看著因興奮而潮紅的女優臉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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