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8日 星期四
[Paper]正義的鬥士.丹諾
星期三的凌晨,我終於把大一國文的人生哲學報告完成,總計五千三百八十八字,累趴在桌前……
我報告的人物是美國著名律師丹諾(Darrow)這一個叱吒美國法庭的人物,報告的主軸是以一個20世紀的著名案例「婁柏、波里路案」來陳述,以下是這段的故事,好好欣賞吧。
「婁伯、里波路罪案」,被稱為二十世紀中最大的罪案。
這兩位在大學唸書的富家子弟,一九二四年時正滿十九歲,兩人結為莫逆之交和性伴侶,精神都有些問題。這年她們無緣無故地將一個十四歲的小男孩法蘭克綁架並殺害。當被捕後坦承行兇,而問到行兇動機時他們宣稱是想做一樁「完美無暇的罪案」,里波路並且說「為了科學的目的,任何行為都是有理的」,而婁伯竟然還說「為了科學研究的動機,拿人當實驗並不算錯呀!就不過像用別針次穿一個甲蟲而已」。
當報紙刊載了婁伯和里波路的供詞,很自然地社會輿論都主張處以極刑,而更不利於被告的是她們是百萬富翁的有錢人家子弟,而被害人則家境小康,社會同情心使然連對願意擔任被告辯護的律師,都加以道德的譴責。當里波路的家人像丹諾律師求助時,當時丹諾已經是六十八歲而名滿全國的大律師,據自傳中回憶那時丹諾本有些猶豫,他說「我已經漸漸厭倦了一個人孤寂地站在最前線,面對人類最大的敵人:輿論,做孤軍奮戰」,但最後他仍然是毅然擔任被告辯護,推究原因丹諾一方面是堅決的廢除死刑論者,而另一方面越是眾人皆曰可殺的輿論壓力,他的個性更是越願意艇而抗衡。
當報紙刊載了婁伯和里波路的供詞,很自然地社會輿論都主張處以極刑,而更不利於被告的是她們是百萬富翁的有錢人家子弟,而被害人則家境小康,社會同情心使然連對願意擔任被告辯護的律師,都加以道德的譴責。當里波路的家人像丹諾律師求助時,當時丹諾已經是六十八歲而名滿全國的大律師,據自傳中回憶那時丹諾本有些猶豫,他說「我已經漸漸厭倦了一個人孤寂地站在最前線,面對人類最大的敵人:輿論,做孤軍奮戰」,但最後他仍然是毅然擔任被告辯護,推究原因丹諾一方面是堅決的廢除死刑論者,而另一方面越是眾人皆曰可殺的輿論壓力,他的個性更是越願意艇而抗衡。
當丹諾接案受聘的第二天,報紙的標題是「收錢百萬替殺人犯辯護」,可見當時輿論之一面倒和丹諾敢接案的勇氣。為了澄清謠言,丹諾立即在報上刊登啟事,宣布「被告律師和被告家屬已達成協議,將來律師收費款額將委由芝加哥律師公會,組成一個委員會議決。同時,保證被告家屬將決不會利用金錢來試圖違反正義」。事實上,丹諾後來只收取了三萬美金的費用。
丹諾接案後的辯護重點是放在婁伯和里波路的精神狀態。事實上,當婁伯和里波路於該年五月三十日被捕後,州政府便立即安排精神科醫師做精神鑑定。有趣的插曲是正由於婁伯和里波路的犯案動機是那麼的怪異,而該案又是那麼的聳動,報業鉅子普立茲赫斯特的「美國晚報」曾宣布,只要當時正名震歐洲的佛洛依德博士願意親自到芝加哥來替被告作精神鑑定,該報願意付二萬五千元美金的費用。很可惜當時佛洛依德基於健康不佳的緣故未能成行,而使歷史上師卻一次精神醫學巨人,和法律權威聯手合作,伸張精神病患人權的絕好佳話。雖然佛洛依德博士未能前來,但丹諾請到了當時美國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威廉•懷特醫師作鑑定,而他以精神醫學會理事長之尊所作有利於被告的鑑定證詞,終於發揮了決定性的影響。而當六、七月份兩個月精神鑑定期間,經由各報刊的熱烈報導,許多佛洛依德學派的專有名詞,成了美國人朗朗上口的詞彙,或許正由於這個緣故,丹諾的「婁伯、里波路罪案」非但讀法律的人研究,在精神醫學上也有其地位。
同年七月二十三日審判開庭第一次庭訊,出人意外地,被告律師丹諾不辯護被告無罪,而卻當庭撤回無罪宣稱,承認被告確實有罪,只請求終生和社會隔離,免去一死罷了。他說:「我們相信被告應永久和社會隔離,被告只請求庭上能聽取有關被告心智狀態的鑑定,考量在此情況下被告對其行為所應負的責任究有多重,而據此略作減緩應受的刑罰」
七月三十日精神醫師懷特,以美國精神醫學會理事長的權威性出庭作證,他宣稱這兩個男孩的情感成熟度只有約六、七歲左右,他說「這些孩子們由於智識的過度發達,而情感的發展障礙,事實上處於人格分裂狀態」。當檢察官詢問被告犯案時能否能分辨對錯是非時,懷特醫師說「雖然在智識上被告知道所為是和法律牴觸的,但是他們沒有能夠分辨道德上對錯的心理能力。」
到了這個時候,審判的關鍵性考慮,已經變成兩個精神既不正常,況且又已經認罪的十九歲少年,有沒有必要判處死刑呢?而不再是一樁殘忍的謀殺案,要不要處兇手以極刑的單純問題。輿論這時已分列為正反雙方,而不再是一面倒的局勢,丹諾已經成功地指出問題的核心所在,並且扭轉了視聽。九月十日是法官約翰•卡維萊宣判的日子,卡維萊法官首先指出「關於被告既往生活情形的精神分析,和他們目前心智、情感和道德的內在心理情況,是法庭據以判案的主要依據,並且本庭認為這將對未來罪行學上有極大貢獻」接著他宣判婁伯和里波路判處九十九年有期徒刑。卡維萊法官並且補充說明「選擇終生監禁而非死刑,主要是考慮被告才十九歲的孩子。」
以下是丹諾精采動人的辯詞
丹諾出庭了。
丹諾說:人是很懦弱的,人是很可憐的,自己的一些衝動,自己也不明白所以然的。
這兩個學生究竟為什麼做出這類蠢事來,他們自己又何嘗知道。
有一位哲人,叫做尼采,他把他所想的印成了書,書放在芝加哥大學的圖書館,學生到圖書館去看書是意中事,超人的學說就在頭腦裡生長起來,無可超人者,及作出這個超人的罪案來。
「法官,為什麼這兩個孩子的生命與三十年前死去的尼采連在一起?我不明白。但我卻很明白下列的事實:任何人的寫作經我過目一行一字,或多或少的總是會對我發生影響的。我很明白,我所接觸過的人物,都對我多少有影響的。」
「法官,我院保證的說,你可以去芝加哥大學,你到那個大圖書館,你會發現一千本尼采的書。如果這個孩子是罪魁禍首,那麼誰給他的?這個大學應先獲罪。這個世界的所有尼采學者應先獲罪,這個大出版商應先獲罪,法官,把個十九歲的孩子處死是因尼采哲學是不公平的」
「每一個新觀念都有其後果的。每個宗教的教條都會創造犧牲者的。每醫個哲學都帶來痛苦與死亡的。每個新機器,在服務社會以前先要軋死幾個人的,沒有任何一條鐵路上沒有血跡。沒有任何一個大樓沒有摔死工人的。沒有任何的理想是有百利而無一弊的。」
「我想找箇中的原因,我想確實的找出其中的原因。我確實用我所知的去找箇中的原因。我只能說,這兩個孩子是不能負全責的。」
「法官先生,我們不要忘記歐洲的戰爭。我不知我是否瘋狂,有的時候,我或許我是的。我加入這個瘋狂與絕望的大眾叫囂,我推動人們去戰,戰,戰。反正我自己是安全的,因為我太老了,不至於去了。我們在幹些什麼?對,還是錯?合理,還是不合理?我們今天不能討論。但戰爭在改變這個世界卻是事實。大家殺紅了眼。」
「我們每天在讀成千成萬的砍殺的新聞。我們在吃著人肉,喝著人血。這兩個孩子是在這種戰爭氣氛中長大的。我知道,你也知道。這兩個孩子是被訓練成這麼殘忍的!」
「這種影響要有五十年的長時間才可以自人類的心靈中抹去,如果能抹去的話。我知道一件很清楚的統計,即美國南北戰爭以後罪案驟增。犯罪像其他的任何疾病一樣,是有其原因的。」
「我祈求的是未來,我期望的是終有一日到來,恨與殘忍不再控制人們的心靈。我們可以由推理、判斷、了解及信仰而學習到所有生命都是應該拯救的。而慈悲是對人類最高的禮讚。」
有一個報紙說。丹諾辯完了,整個法庭沒有一絲聲音,法官流下淚來。
另一個報紙說,丹諾在辯完了時,面紋深陷,形容憔悴,但是並非身體上的疲累,而是對這慘酷的人寰感覺精神上的困倦。
這就是著名的「婁伯、里波路罪案辯詞」。
我第一次讀完時,實在是沒有太多的感動,也是一在的重讀,才漸漸感受到丹諾再這次案件中真正想表達的意念。
丹諾的仁慈和才華改變了這個個案中正義的平衡點,他開了一道窗戶,讓人們理解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同時將這兩個孩子從死刑邊緣拯救回來。
婁伯和里波路於一九二四年入獄服監,婁伯在一九三六年被他獄中的性伴侶刺殺了,而里波路則在服刑三十三年,三度申請假釋被駁回後,終於在一九五八年得到保釋,出獄後到波多黎各讀醫學院,畢業後在當地從事社會福利工作,曾經出版自傳「偷生九十九年」,死於一九七一年。
英國中央刑事法院門前,屹立一座「正義」手持天秤的雕塑,象徵著法律,它明顯地告訴世人:無正義的法律,若不是一項矛盾,便是一種諷刺。
沒有正義的良知,就不是良知,而是無知。
沒有正義的人道,就不是人道,而是無道。
沒有正義的「良知、人道」,只是人類原始情緒的氾濫。
人類的紛爭,源自於無知、無道,綿延於沒有正義的良知、人道而持續。也只有實踐正義才能終止世事紛攘。
套句法國名作家狄更斯在「雙城記」書前的第一段話:
這是一個包裝的世界----
----這是一個流行先打草稿、設計、預演、排演、粉飾、套裝、塑造、背台詞、裝模作樣、精工雕琢才烘焙出爐的社會。
----商品包裝、諾斯中校包裝、明星包裝、政治人物包裝、學者包裝、藝術家包裝、社會包裝、輿論包裝、民意包裝、新聞包裝、報導包裝、質詢包裝……。
莎翁早就說過:人生如戲。人人上台都知道化裝,觀眾對於演員的刻意裝扮與傳神演出,齊讚逼真。演員入戲,觀眾亦入戲,因此,上下一起入戲,一起「逼」真。
不錯,包裝下的是人都說----
----先哲只有告訴我們:盡信書,不如無書。但並沒有告訴我們:盡信事,就是無知。
----聖賢只有告訴我們:待人不疑(用人不疑),但並沒有告誡我們:認事處事不疑。
但是,真「真」、原「真」,在哪呢?大家都忘了。
正義在哪裡呢?大眾都迷失了。
胡適博士說:「不要讓人牽著鼻子走」「做學問,要在不疑處有疑」。這是胡適博士一生的哲學精神。
丹諾認為:求真理,尋正義,要在不疑處有疑。這是丹諾一生堅持正義的精神與信守正義的實踐哲學。
反思,進入腦中的見聞、數據、新聞報導、情報、資訊、知識、……「全真」嗎?又可曾篩選過?真的認真讀過一本實用的「邏輯」名著嗎?
所認定的真理、是、非、真、假、正義、非正義、合理、不合理、有罪、無辜、獎賞、厭惡、美、醜、虛、實……又是以什麼樣的尺度、標準、基準、範疇去篩選或鑑定呢?
那樣的尺度、標準,是否經得起嚴謹、科學化的邏輯規則檢驗呢?
假若,我們今後能有這方面的省察,我想,那才是閱讀丹諾這本自傳書的最大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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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the Reader" ["A quien leyere"], preface to Fervor of Buenos Aires [Fervor de Buenos Aires] (1923)
致偶然讀到這些詩作的人──如果這本詩集裡面還有一句半句好詩,首先懇請讀者原諒我貿然將之竊得。 我們的無知沒有多大分別,你成為這些習作的讀者而我是其作者純屬不期而然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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